新准则增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可比较性,注重数据质量及时效丨机警理财日报
南财理财通课题组 陈子卉
据南财理财通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1日,今年来,全市场新发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26,270只(含私募产品)。
从风险等级来看,产品风险等级主要集中在二级(中低风险)。其中,一级(低风险)产品占比5.79%,二级(中低风险)产品占比84.91%,三级(中风险)产品占比7.54%,四级(中高风险)产品占比0.35%,五级(高风险)产品占比1.4%。
从投资性质来看,固收类产品占比96.44%,混合类产品占比2.07%,权益类产品占比0.5%,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占比0.99%。
注:收益/回撤=(近1年化收益率-近1年现金管理类产品7日年化收益率均值)/近1年最大回撤。据南财理财通数据,现金管理类产品近1年七日年化收益率均值为2.3034%。
本文榜单排名来自南财理财通全自动化实时排名,如您对数据有疑问,请在文末联系研究助理进一步核实。
10只上榜中长期限混合类理财跑赢现金类理财
南财理财通数据显示, 截至11月17日,在理财公司投资周期为1-2年(含)的公募混合类产品近一年收益排名中,6家理财公司产品上榜。其中,工银理财上榜产品最多,有3只产品上榜;招银理财和中银理财各有2只产品上榜;光大理财、宁银理财和华夏理财有1只产品上榜。与10月25日《机警理财日报》发布的同维度榜单相比,四成产品进行更换,本期新上榜的产品系列有中银理财“智富封闭式”、光大理财“阳光橙安盈”系列以及华夏理财“混合偏债一年半定开”系列。
从收益角度看,招银理财“招智合富1号(三年封闭)A”、中银理财“智富(封闭式)2021年79期C”和“蓝筹精选智富(封闭式)2020年49期”位列前三,近一年净值增长率依次为5.44%、4.58%和4.49%。
从绩效指标看,光大理财“阳光橙安盈2号(15M定开)”表现占优,10.4的收益回撤比为上榜产品最高,本期上榜产品均跑赢现金类产品。
新准则增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可比较性,不得展示特定区间,注重过往业绩数据质量及时效
11月2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这对银行及理财公司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做出了统一的要求,有助于增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可比较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和南财理财通课题组分析,《准则》在遵循“三条基本要求”“三条展示要求”和“三条禁止行为”基础上,细化了过往业绩展示的形式,注重过往业绩数据来源的可比性、公平性和准确性。
南财理财通课题组节选部分条款内容进行简析:
在适用范围上,该《准则》适用于销售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以及委托其他金融机构销售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展示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网站、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形式或渠道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进行的列示、描述、解释、引用等行为。
本次《准则》第七条对过往业绩的计算方法,数据及资料的质量、时效,信息披露的完成性及托管人复核做出要求。“七、展示规则应当包含过往业绩计算方法,制定计算方法时,应充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计算时使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在过往业绩展示时注明统计数据和资料来源。过往业绩相关数据应当经理财产品托管人复核。”
银行及理财公司披露产品过往业绩时,不得刻意选择特定区间或部分区间。对同类或同系列产品的业绩展示方面,需完整展示产品收益,这便于投资者比较该类或该系列产品表现。《准则》第十四款指出不得刻意选择性展示理财产品特定区间或部分区间的过往业绩。对于同类或同系列理财产品,不得仅展示特定理财产品或部分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
除现金管理类理财成立未满一个月可披露业绩外,其余类型理财未满一月不得披露。《准则》将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按运作期长短披露业绩数据。理财产品运作期满一个月后,不满一年的应当至少包含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理财产品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实际上,在2023年10月金融机构收到的罚单中,部分机构因在合作机构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未按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净值、理财产品净值未及时反映底层资产风险等方面被罚。
此外,在关于《准则》的说明中显示,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应通过多维度过往业绩展示以及宣传销售文件、定期报告等,向投资者说明理财产品的投资策略相关内容,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使投资者更加了解产品性质、特点及过往业绩产生原因,避免片面强调或关注过往业绩数据。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推动理财业务自律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相关细则和行为规范,不断加强自律管理和相关工作督导,切实保障理财行业稳健、有序发展。
数据分析师:张稆方;实习生:王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