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新天力在煤炭贸易业务中作为监督角色参与其中
10月17日晚间,天力锂能(301152.SZ,股价31.53元,市值38.46亿元)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问询函。
天力锂能在回复中表示,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力)在将来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中作为监督角色参与其中,同时相关交易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物流运转,交易实质不存在资金空转的情形。
天力锂能表示,新天力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营业范围包括“煤炭及制品销售”等,由于公司近两年主营业务锂电材料受行业影响持续亏损,难以为公司提供经营性利润,公司有意探索做大做强贸易业务,从而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新天力与浙江海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容)签订《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旨在拓展新天力的贸易业务,增加公司利润。
根据合同约定,浙江海容主要为新天力寻找符合新天力质量及成本要求的煤炭并开发以中国建材集团下属用煤企业为核心的国内各大国有热电公司作为煤炭最终客户。相关煤炭货物直接由浙江海容发往最终客户,新天力不担存货成本。
新天力在煤炭贸易业务中作为监督角色参与其中,主要系新天力前期开展过碳酸锂等贸易业务,但未开展过煤炭贸易业务,需要逐步介入了解和熟悉煤炭贸易相关流程,把控煤炭贸易业务风险。天力锂能表示,相关交易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物流运转,交易实质不存在资金空转的情形。
对于资金利润率不低于年化9%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天力锂能表示,尽管煤炭贸易类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为3.70%,但是浙江海容贸易业务的平均周转周期在15天~45天,周转速度较快。浙江海容贸易业务处于持续上升阶段,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31.76%)高于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以及贸易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经营情况。因此,保证资金利润率不低于年化9%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为保证公司的现金流稳定,天力锂能拟将此次煤炭贸易占用公司货币资金的规模控制为本次预付款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0%、1.72%,因此预计该煤炭贸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月25日,天力锂能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新天力与浙江海容签署《年度煤炭购销框架合同》,协议有效期内,浙江海容将为新天力提供意向总量200万吨的煤炭,供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天力锂能同日公告,独立董事王力臻因对本议案领域不熟悉投了弃权票。
9月27日,天力锂能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4〕第158号),其中监管询问了此次煤炭贸易业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