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国家 |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2024-10-31 科技 112℃ 0 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 Country 安全 Security 2020年4月15日 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说起维护国家安全 你可能会想到军人 实际上维护国家安全 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事关“国家安全” 这些事情我们要知道 什么是国家安全? 指的是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什么? 关于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 4.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 案例一 被告人黄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最高院公布的一则案列显示,被告人黄某某通过QQ与一位境外人员结识,后多次按照对方要求到军港附近进行观测,采取望远镜观看、手机拍摄等方式,搜集军港内军舰信息,整编后传送给对方,以获取报酬。至案发,黄某某累计向境外人员报送信息90余次,收取报酬5.4万元。经鉴定,黄某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信息属1项机密级军事秘密。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案例二 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李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80后研究生李某,借调到银监会工作,通过微信将当时央行制定的、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拍了下来拍照发给前同事,由此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最终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时应当怎样做?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 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5.积极学习和宣传《国家安全法》,坚守法律底线,保守国家秘密; 6.不受挑唆和利诱,不向他人提供有关国家安全的资讯或者线索; 7.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的地方拍照和摄像; 8.注意网络安全,正确使用网络通信,不上传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和音视频; 9.发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线索 及时拨打12339举报 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国家安全就在你、我、他的身边!国家安全依靠人民,国家安全服务人民,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国家安全! 江阳区人民法院郑重倡议: 关注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无小事,国家利益重于泰山。 关注国家安全,共筑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 关注国家安全,努力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原标题:《我爱国家 |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上一篇 百亿金证股份要娶期货交易龙头,创始股东却减持? 下一篇 财商是什么?如何学习财商?(财商理财课是骗局吗?学了有用吗?) 相关推荐 汽车线束工程师和电子电器工程师有什么区别 理财C位易主?为何理财规模降了买的人却多了?|机警理财日报 退休夫妇月入万元巧理财 提生活品质也保障风险 许家印再次引爆地产话题,这个男人是怎么做到的? (受权发布)2021年美国侵犯人权报告 财商是什么?如何学习财商?(财商理财课是骗局吗?学了有用吗?)
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 Country 安全 Security 2020年4月15日 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说起维护国家安全 你可能会想到军人 实际上维护国家安全 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事关“国家安全” 这些事情我们要知道 什么是国家安全? 指的是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什么? 关于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 4.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 案例一 被告人黄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最高院公布的一则案列显示,被告人黄某某通过QQ与一位境外人员结识,后多次按照对方要求到军港附近进行观测,采取望远镜观看、手机拍摄等方式,搜集军港内军舰信息,整编后传送给对方,以获取报酬。至案发,黄某某累计向境外人员报送信息90余次,收取报酬5.4万元。经鉴定,黄某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信息属1项机密级军事秘密。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案例二 李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李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80后研究生李某,借调到银监会工作,通过微信将当时央行制定的、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拍了下来拍照发给前同事,由此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最终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时应当怎样做?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 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5.积极学习和宣传《国家安全法》,坚守法律底线,保守国家秘密; 6.不受挑唆和利诱,不向他人提供有关国家安全的资讯或者线索; 7.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的地方拍照和摄像; 8.注意网络安全,正确使用网络通信,不上传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和音视频; 9.发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线索 及时拨打12339举报 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国家安全就在你、我、他的身边!国家安全依靠人民,国家安全服务人民,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国家安全! 江阳区人民法院郑重倡议: 关注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无小事,国家利益重于泰山。 关注国家安全,共筑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 关注国家安全,努力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原标题:《我爱国家 |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