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600745)股权质押(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通知)
接受股权质押的金融机构为了防止股价下跌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对质押个股的股价设置预警价格与强制平仓价格。
预警线算法:冻结起始日收盘价前复权*质押率*预警线比例
平仓线算法:冻结起始日收盘价前复权*质押率*平仓线比例
质押率: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质押率因行业、企业等情况不同,通常在3-6折。
预警线/平仓线比例:目前市场上通用的标准有两个,分别是160%/140%和150%/130%;此处计算时使用160%/140%标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我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实现投资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精神,结合我市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的具体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对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是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策措施,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贯彻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文件精神,在妥善处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对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做实资本金,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理清与政府关系,严格融资及信贷监督管理,促进融资平台公司成为自我发展、独立承担责任,自控风险的商业化运作机构。
二、妥善处理原有融资项目
(一)分类处置在建项目。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安排后续资金,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公益性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后续建设资金问题;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继续按照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要限期清理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应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项目建设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对从融资平台公司中剥离出来的项目和按照要求撤并或重组的融资平台公司的项目,应重新明确项目偿债来源和管理责任,制订妥善的处置方案。
(二)明确债务偿还责任,理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承担边界。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相关责任主体要按照协议约定,制定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担保的债务,应重新明确合法担保主体,通过追加土地使用权和优质企业股权及其他有效收益权等方式缓释债务信用风险。自国发〔2010〕19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融资平台公司新增债务,风险由债权人自担。
三、分类规范融资平台公司
(一)规范现有融资平台公司。一是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应在明确偿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对公司进行撤销或与现有市场化公司整合。二是对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落实偿债责任和还款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职能,或通过注入收益良好的市场化项目、土地收益、收费权许可,剥离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公益性债务项目等方式将公益性项目偿债资金中自身经营性收入比重提高到70%以上。三是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充实壮大融资平台公司资本。四是对其他兼有不同类型融资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根据其债务偿还来源情况,参照上述办法进行规范。
为进一步做强做大融资平台公司,提升融资平台公司服务发展的能力,有效降低债务风险,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整合,做实资本金,建立防火墙。
(二)严格审核新设立公司。政府设立融资平台公司,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采取注入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盈利性资产、非公益性土地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足额注入资本金。不能或不宜变现的公益性资产,如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办公楼以及无经营性收入的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四、严格融资和信贷管理
(一)规范融资行为。清理规范后继续保留的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必须严格规范,申请贷款必须落实到项目,必须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项目法人作为承贷主体,必须符合有关贷款条件。融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注重效益,稳健经营。
(二)规范信贷管理。对融资平台公司原有项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及时采取整改保全措施。要逐笔检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严格制止平台公司的贷款挪用行为,尤其是将贷款转作项目资本金、缴税、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等严重违规行为。要按照风险早期暴露、审慎经营、科学负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期、达产缓冲期等情况的前提下,采取合法、审慎措施修改完善合同,落实还贷要求,切实防范平台贷款风险。要按照“规范退出、保全分离”的原则分类处理现有贷款,对清理规范后自身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能够全额偿还贷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业公司经营性质的融资平公台公司,银行应将其贷款整体纳入一般公司贷款管理;对清理规范后有一定经营性现金流,能够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应采取补充完善合同手续、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合法担保主体等整改保全措施,强化还款约束,将其中规范后满足一般公司类贷款条件的贷款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中剥离,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管理。
对融资平台公司新增项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商业贷款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新发贷款应直接对应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坚持授信审批的原则、程序与标准,认真落实贷款集中度要求,加强贷款风险制度。按照要求将符合抵质押条件的项目资产或项目预期收益等权利作为贷款担保。加强贷后管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认真审查贷款投向,确保贷款符合政策要求。适当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按照不同情况严格进行贷款质量分类。
(三)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效隔离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与市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方式,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增信。以资产抵质押方式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融资提供增信的,其低质押资产必须是可依法合规变现的非公益性有效资产。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严格监管公司资产和债务。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属部门是本级融资平台公司日常监管责任主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完善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审计部门应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监督,将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工作纳入日常审计监督。
(二)完善还本付息监督与管理。融资平台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偿债资金计划,并在银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在债券存续期过半年后各年度,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债券承销机构应在债券存续期内督促融资平台公司按时还本付息,以及债券回售安排的履约。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属部门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还本付息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发债平台信息披露。对已发行企业债券的融资平台公司,各融资平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债券交易场所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对在融资过程中谋取私利的人员,要依法收缴其违纪违规所得,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进行融资活动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一)统一管理平台公司投融资。由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市融资平台公司投资规划、融资计划及债务偿还安排。为便于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平台公司债务风险情况,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按年度统计融资平台公司拥有的项目性质、投资总额、资金构成、资金缺口、财政承担资金以及分年资金需求等融资项目情况,债务性质、举借来源、资金用途、债务金额、债务利率等债务情况,年内到期债务的偿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和偿债保障措施等偿债情况,在融资平台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应协调相关责任人、督促各方履行职责、制定适当的救济方案。
(二)建立政府性债务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建立负债率、财政债务率、财政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监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
负债率,反映地区国民经济状况与政府性债务余额相适应的程度,表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所承担的政府性债务情况。即: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地区生产总值,警戒线为20%。
财政债务率,反映地区当年可支配财力与政府性债务余额的比例。即:财政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100%。
财政偿债率,反映地区当年可支配财力所需支付当年政府性债务本息的比重。即:财政偿债率=当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30%。
凡负债率、财政债务率、财政偿债率中有一项指标超出警戒线,或者发生严重拖欠到期债务,原则上不再举借新的政府性债务。
(三)建立平台公司债务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建立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债务融资一年利息、现金流覆盖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监控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和风险。
资产负债率,反映公司总资产中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比重。即: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警戒线为65%。
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债务融资一年利息,反映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对公司债务融资所需支付一年利息的支付能力。债务融资一年利息,指本次债务融资及已完成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支付过利息的债务融资一年所需支付的利息。警戒线为1倍。
现金流覆盖率,反映公司当期产生的可用于偿债的现金流所需支付当期偿债责任的比重。即:现金流覆盖率=当期可偿债现金流/当期还债责任,警戒线为100%。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反映公司总收入中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即: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警戒线为70%。
凡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净利润/债务融资一年利息、现金流覆盖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中有一项指标超出警戒线,或者发生严重拖欠到期债务,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再举借新的债务。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提高对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运行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要求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运行管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