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中员工理财债权的解决方案探讨:海航集团(破产银行倒闭后理财怎办?)
8月6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海航重组计划的截止日期从8月10日推迟至11月10日。
海航集团全部债务最新据说为1870亿美元,约合12000亿人民币,而2020年海南省的GDP为5532.39亿元。
海航曾拥有遍及全球的资产组合,从德意志银行的最大的股东,到希尔顿酒店25%的股份不等。2017年,海航集团以530亿美元营收,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70位。然而世事无常,2018年王健在法国意外失足身亡。2021年1月,海航集团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一、饕餮盛宴的赴宴人
对于重整投资人而言,除了海航重组后潜在的投资回报外,最重要的好处是他们可以深入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这或许是海航重组的一笔“嫁妆”。
上海均瑶集团就是潜在的投资者。4月30日,吉祥航空和附属金融公司上海AJ Group就分别投资50亿元和40亿元,共同设立300亿基金,设立公司并投资一家航空公司。国内最大的在线旅游网站携程计划和均瑶合作进行投资。
复星集团旗下的上海豫园在5月19日表示,他们将在上限达400亿元的基金中投资100亿元,并和共同投资者成立另一家航空公司。均瑶和附属企业以及上海豫园并未披露投资标的细节。
6月中旬,投资钢铁、医疗保健和房地产起家的辽宁方大集团,也悄悄地成立了海南方大航空发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机场经营;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等。
投资“脑黄金”闻名的史玉柱旗下的浙江巨人集团也打算投资海航。
京东和平安保险集团也在考虑投资海航。
如果重整失败,将导致法院宣布海航破产并进行清算。或许,也有一些潜在卖家在等待清算的那一刻,交易对价就会低很多。
二、债务分类和性质复杂
破产重整是国家公法强介入下与私法协同、支持、指导达成最后的债务重组协议的路径选择。
国家公法(破产法)介入,以设定程序规则、设定处置时间、设定处置条件、设定多数投票决规则,公法指导、引领私法,采取半强制、半推半就方式,实现企业债务重组。破产重整阶段,工作重点是债权分类确认与处理方案。
关联交易复杂,例如可能股权多次交叉,存在代持、互持、资本金实缴认定困难、资金流向交叉复杂、资金用途界定复杂、担保复杂尤其股权担保和评估定价、内部股权交易频繁、多层嵌套等等;
涉及集团总部和各家独立上市公司之间“三分开”合规合法性问题;
涉及项目资产和股权抵押担保中,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上市金融机构、基金公司之间的债权属性和明股实债的界定;
涉及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类不同法律实体的不同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界定;
涉及海航集团全体干部员工个人以及亲朋好友委托代持、代投的个人债权或股权、或明股实债法律属性界定等。
海航集团破产重整难点之一是内部员工投资理财兑付。如何认定?股权投资还是借贷债权?
三、员工投资理财定性:投资额度合理性
海航集团设计的员工投资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和操作手法非常复杂,海航投资理财的性质认定在重整中是一个争议巨大的法律难题。
对于小额度的债权人,通常全额兑付,这样避免债权人分类表决时的投票障碍。大宗债权则给予适当折让兑付、债转股、现金加股权、延期债务等方式综合处理。
海航集团全体员工投资理财的总金额逾300亿元,目前仍有接近200亿元没有兑付偿还。
由于投资理财产品跨越时间长、各组产品到期时间各异、发行单位各异、偿还方式和担保方式等各异,而且不少是以投资名义进行的行为,如果法律认定为股权投资,是要承担投资风险的。这也是众多员工与海航集团对簿公堂时双方各执一词,是股权投资还是债权投资的分歧所在。
广东远景产业投资董事、知名破产重整专家王佳佳博士指出,从理财投资行为本身看,海航集团无疑应当承担关键的、主要的违约责任(到期不能兑付)、过错责任(信用丧失和违反商业道德)。既然是海航集团内部员工理财产品,就应该界定员工范围和投资购买额度,不能放任、漠视、忽视以员工名义帮助员工的亲朋好友等社会人士投资购买行为,间接实现和放大集资、投资规模。
超出合理投资额度应视为债权。如何界定员工投资理财的合理性?王博士提出两个参考标准:一是总额划线对比法。对比海航集团总体年度工资发放总数或者是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与对应的投资理财总数,投资额超出年度工资额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应视为不合理。因为按照基金投资者等国家合格投资者监管考核办法也是要划线、区分家庭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比例,防止风险扩大。这是社会公共利益监管考虑的。二是投资个体的划线对比法。对于基层员工、中层员工、高级员工应当划分不同投资购买额度,超出该等级额度的投资理财,必然是有社会外部游资介入,杠杆放大、风险敞口。
员工内部投资理财初衷可能是好的,分享企业发展红利。不负责的投资理财,引发的关联矛盾纠纷太多了,员工和亲友们之间出现信用危机引发家庭矛盾、社会矛盾等等。要解决员工债务危机,股权和债权不是定性的根本,根本在于募集的资金是否真实用于投资目的。
四、员工理财债转大股
海航集团破产重整问题上,海南省政府工作组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完全出于社会公心,本着解决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开展工作。债权人委员会和破产管理人则是从商业利益角度和有偿服务角度开展的工作。两个主体是不同的分层关系和利益诉求。
为尽快解决员工债务危机,对于200多亿元的员工理财,是否可以考虑多层面解决。
对于小额的投资理财,重组投资人或企业自身尽快给予一次性偿还,彻底解决。
对于航空主业类的员工投资理财,本着自愿、鼓励创业原则,集中核心骨干员工的投资理财债权,通过设立新的有限合伙、信托代持等方式,选择1-2家航空公司,实现债转股,如能实现控股、相对控股更好。鼓励支持这部分干部员工,作为终极控制人股东,再次创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分享投资分红、利润分红、或者资本化上市后的股票分红、股票退出等实现投资回报和矛盾化解,也解决资金兑付压力。
海航集团的干部员工,大部分是非常优秀的,具备自身创新创业发展的基因和潜力;航空业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人员密集型行业,只有专业人员才能运营航空企业。
这种破产重整方式也是一种创新,即债转股与鼓励员工创业等结合,同步化解、分解人员流动,消化社会矛盾,通过特定标的企业的股权让渡,实现核心干部员工的创业归属,既能解决债权纠纷,又能让人力资源价值能够得到真实体现!而人力资源价值在资产和债务重组层面是无法体现的,也是海航集团重整中的边际价值的额外贡献。
这样的解决方案需要创新操作思路。员工债权跨企业归集、各企业之间债务关联交易解套、金融债权人支持、破产管理人支持、工作组支持等等。为更好保障这部分股权,设定专门的员工股权退出灵活机制、优先出让权、定价权等,实现权益保障倾斜,鼓励支持债转股,合理合法引导、规范。
一、后理财怎办?
一旦有,储户的理财产品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银行作为我们国家中绝大多数人的存款场所,基本上信任度是非常高的,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银行其实也是会破产的。银行破产其实在国外并不少见,所以国外已经有了一套的详细的规章制度。
在了解银行的破产条件之前,我们应该更应该清楚如何界定银行破产的标准。 破产标准,又称破产原因、破产界限,是指应受破产宣告的条件或事实。我国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标准,主要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新《》等规定,归纳起来为: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适用与普通工商企业一样的破产标准,即流动性标准和资产负债标准。
二、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究竟有哪些呢?
因为商业银行的存亡关系到国计民生,所有它的破产条件较之一般生产性企业要更严格,具体而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商业银行不能按照与存款人的约定及时偿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且丧失正常运营能力,即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不能低偿其总债务,则该商业银行就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
(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这是由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和对金融业的监管决定的。如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能够采取措施帮助商业银行渡过危机,就宣告接管;反之,则同意该商业银行破产。
(3)商业银行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即宣告商业银行的权力属于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宣告商业银行破产。
商业银行只有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才可以宣告破产。
在现在更多的情况人们会选择把钱存入银行或者买理财产品,但他们也不会想到银行也会遇到破产的情况,所以最安全的保管钱财的方式也会出现意外,其实在银行倒闭后相关的储户所涉及到的金额会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一般都不会让储户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