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委托理财之谜:为何豪买高费率低收益产品?(通常来说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有哪些)
导语:基金大鳄陈光明喜欢的股票。
一众基金大佬高调押注(SH:600438)?
当年,众多机构投资者疯狂抢夺筹码,最后一地鸡毛,所谓共识背后,总有各种投资陷阱。
通威股份,正是当下A股的热门股票,这家公司打着“农业+光伏”的业务招牌,比很多双主业公司高调不少。
市场上不乏大肆吹捧这家公司的大战略,甚至说所谓的饲料和光伏并非一般的双主业模式,而是利用产业链的关联度构建商业闭环。
然而,笔者细看这家公司2019年年报,却发现有着不少疑问待解。
基金大鳄陈光明扮演“带头大哥”
通威股份的业务模式十分特殊。
这家公司以农业及光伏为主业,形成了“农业(渔业)+光伏”资源整合、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
具体来说,在农业方面,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产饲料、畜禽饲料等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其中,水产饲料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也是公司农业板块的主要利润来源;在光伏新能源方面,公司以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同时致力于“渔光一体”终端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维。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重仓通威股份的机构阵容可谓十分,除了资管、社保基金,还有大名鼎鼎的睿远基金。
睿远基金就是“价值投资大鳄”陈光明设立的公募基金,每次公开募资都要掀起吸金狂潮。
追随陈光明的,还有50只公募基金,机构投资者的队伍可谓浩浩荡荡······
众多机构齐聚的上市公司,获利前景一定好吗?
要注意到,追随陈光明的公募基金,并没有出现跟他一样名气的操盘手。一位大鳄押注买入,一堆公募圈子的“拥趸”便一哄而上。
通威股份2020年一季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8.25亿元,同比增幅26.85%;归母净利润为3.44亿元,同比下滑了29.79%。
这家公司的基本面其实受到海外需求的牵制。
野村东方研究发现,2020年以来,海外需求受疫情影响有所延后,单晶电池片价格下降至0.78元/W,目前仍处于降价通道,公司3月以来全面下调电池片价格,4月较3月每瓦价格下降6-7分人民币。根据PVinfoLink的数据,电池片价格在2月底就已经呈现了下降趋势。
猜不透的委托理财
2019年年报显示,通威股份总计做了6.9亿元的委托理财,投向了的结构性存款、的保本理财,以及三家公募机构的货币基金。
有一点却从财报上无法看出来:货币基金的选择让人生疑。
比如:通威股份分别在去年11月和12月买入景顺长城景丰B和易方达货币B。
上述两只基金持有时间分别为7天和10天,可以理解为做了一场短期理财。
然而,这两只基金的买入却通过一家代销机构——恒天明泽基金销售公司,明明可以走直销,却偏偏选代销。
形成对比的是,通威股份也买入了嘉实快线货币A,使用的就是直销渠道,而且代销渠道的两只基金年化收益,明显低于直销渠道基金。
虽然货币基金收益“不起眼”,但依然千差万别。
通威股份买入的三只货币基金中,最大手笔的就是耗资3亿买入易方达货币B。通过上图可以看出,无论从哪个阶段与同类基金收益相比,易方达货币B都是“下游水平”。
3亿买入的易方达货币B,当时年化收益不及2%。对比发现,今年3月起,余额宝收益才跌破2%。
这等于,去年12月的这笔3亿元的理财,还不如余额宝,更不用说业内的其他货币基金。
既然选择代销渠道,通威股份为何偏偏选中了一只历史业绩落后的货币基金进行理财?
高负债率,“豪买”高费率理财
截至2019年末,通威股份资产负债率为61.37%,公司负债合计287.3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78.43亿元,非流动负债108.89亿元。
年报还披露,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代偿款余额为2793.4元,公司正在追偿中。
如此高负债率的公司,本应该精打细算进行理财。然而,通威股份的自有资金理财,却买入了高费率基金,着实让人看不透。
上文提到的易方达货币B不仅年化收益不及2%(去年12月份),交易费率也是“相当高”。
天天基金网显示,易方达货币B的费率结构为:管理费0.33%+托管费0.1%+销售服务费0.01%。
通威股份买这只货币基金用了3亿元,而2000万元买的景顺长城货币基金费率则远低于易方达。
天天基金网显示,景顺长城景丰B费率结构为:管理费0.15%+托管费0.04%+销售服务费0.01%。
简而言之,3亿元买高费率基金,2000万买低费率基金,这叫做精打细算吗?而且还通过一家代销渠道买进,身背沉重负债的通威股份,拿着自有资金买理财,对代销渠道和基金管理人如此“慷慨”,这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不得而知。
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子女不得随意离开指定的住所和居所。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
4.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 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