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吗(父母可以使用孩子的压岁钱吗)
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吗
#普法行动# 小红父母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由于他们离婚时,小红年龄尚小,经双方协商后,小红由其母亲直接抚养,小红的父亲每个月给1000块钱的生活费。在小红过十岁生日那年,小红的父亲又单独给了小红10万块钱,并以小红的名义存入银行,以备女儿小红不时之需急用。
不过,小红的母亲离婚后,就变得特别的好赌,再嫁的老公也没什么本事,因此生活比较拮据。在这种情况下,小红的母亲就时不时地从小红的账户中,支取一些钱来补贴生活。那么小红的母亲,有这个权利支配小红的存款吗?
首先,由于小红尚未成年。小红母亲作为其直接抚养人,肯定也是其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利……。那么根据这条规定,小红的存折由其母亲保管,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而该法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了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而小红的母亲支取小红账户上的资金,是由于自己生活窘迫,显然不是为了维护小红的利益。并且小红的年龄尚小,对于支付这些费用没有概念,因此即使小红同意,也应不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最重要的是,小红的父亲还按月付给了小红的生活费。因此,不管从哪方面讲,小红的母亲现在都没有权利,支取小红账户上的钱,用于其生活开支。
当然,小红年纪尚小,肯定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肯定也不会去告她的母亲。不过,作为小红的父亲,如果要将此事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红的母亲偿还这笔钱,肯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其实是无权任意支配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的。
可能有人会认为,孩子尚未成年时,哪来的什么个人财产,还不都是孩子父母的。其实这种认为是错误的。孩子的个人财产的来源,其实也很广泛。比如分配到的遗产,以及像小红的父亲,拿钱给小红的这种"赠予"的情况等。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提,有些孩子每年获得的巨额压岁钱了,其实孩子的这些压岁钱,就是属于他人的赠予,是孩子的个人财产。既然是孩子的个人财产,那么作为其监护人的父母,就无权处理。因此,父母拿了孩子的压岁钱,真的应该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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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争取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父母离婚或者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关系破裂的时候。从法律上来说,孩子通常不能自己去争取抚养权,得通过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中的一个人,去法院起诉才行。法院在决定抚养权归谁的时候,会把孩子的最大利益当成第一考虑因素,这里面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父母的经济情况、居住环境、教育条件等等。要是孩子年龄够大,也有理解能力了,那他的意愿法院也会当作重要参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一、父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
不可以。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可以要求未成年子女用自己的钱养活自己,而逃避其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或处分该财产必须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更不可以将未成年人的财产赠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对未成年人不利的处分。
相关知识:未成年子女享有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父母不能随意处理孩子的财产。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前提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出于其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如子女上学、治病需要大笔费用。除为孩子利益外,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卖、赠与、分割、设定等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父母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如果是他人造成了未成年人财产的损失,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向侵害人主张权利,并在必要的时候未成年人进行,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的财产恢复原状或者得到赔偿。如果是父母造成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损失,同样要承担责任。虽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利替未成年人保管其财产。但是,财产毕竟是未成年人的,而非监护人所有。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因为疏忽大意才损坏了未成年人的财物的,则应该进行赔偿;
第二、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故意造成未成年人财产的损失的,则除了要进行赔偿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列举了7种撤销监护资格的严重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教育的权利,而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对于子女合法所有的财产,其实父母也是可以进行代管,但实际这个财产的所有权还是子女的。一般在子女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之后,若需要赔偿的话,往往就会先从子女自己所有的财产里面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