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对进口自美国和日本氢碘酸继续徵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布,明天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徵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商务部2018年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徵收反倾销税,期限5年。其中美国公司税率123.4%,日本公司税率41.1%。去年10月,商务部应业界申请,决定对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複审调查。之后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委员会决定继续徵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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