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学历报读港大24岁内地女子判囚 扣除还押期即时遣返内地

一名24岁内地女子向港大讹称毕业于美国康乃尔大学,以假学历报读港大金融硕士课程。被告早上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为取得入境证而安排作出虚假陈述,余下一项控罪获撤控。裁判官判刑时批评被告不能妄想能瞒天过海,判囚17周,即时遣返内地。 裁判官曾宗尧指出,本案控罪严重,被告毕业于上海杉达学院,讹称毕业于美国伊萨卡康乃尔大学数学系学士。 辩方引述父母求情信内容,提到他们有良好家庭背景,家庭经营贸易生意,生活无忧无虑,虽然父母没有主动要求中介製作假学历文件,但被告收到中介所製作的假学历文件后默许签署,她承认犯下大错,须付上沉重代价。 辩方希望法庭考虑被告认罪,免却控方到海外蒐证的需要,加上被告的不诚实案底已对她到海外升学造成障碍,特别提到被告还押至今17周,希望法庭轻判。 案情指,港大2022年收到被告申请入读去年的金融硕士课程,被告报称获取康乃尔大学获得数学系学士学位,被告亦有提交报称的官方成绩单及毕业证书,其后被告获港大取录。被告去年亦有向入境处提交文件,指曾在美国康乃尔大学就读。至今年3月,港大接获虚报学历的投诉后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情况而报案,并开除其学籍。 入境处及警方提醒切勿以身试法,误信可透过任何非法途径或虚假资料获取批准来港就读或居留。入境处重申,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来港就读许可或居留身分,将会被依法取消来港就读或居留资格及面对相关刑责,而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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