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原标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1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顿”)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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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56天,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4.80%/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22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2、受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3月29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5月6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3月29日
(5)理财本金:2,000万元
(6)收益率:3.1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3、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63天,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4.80%/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5月24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4、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91天,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5.20%/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5月24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5、受托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11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11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6月11日
(5)理财本金:3,000万元
(6)收益率:3.10%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6、受托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成立日:2021年6月15日
(3)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3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6月15日
(5)理财本金:6,000万元
(6)收益率:3.25%
(7)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信托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皆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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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华润信托2018~2020年的年报摘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27.08亿元、30.46亿元和39.7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3.06亿元、28.05 亿元和27.51亿元;资产总计分别为238.79亿元、262.55亿元和272.56亿元;净资产分别为203.07亿元、227.84亿元和255.29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21年一季度,华润信托营业收入为9.28亿元,净利润为6.77亿元,总资产为285.50亿元,净资产为261.9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润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华润深国投信托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较低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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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74,127,388.42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7.4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经公司评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从而对投资安全及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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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