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内地首批40个试点银行分支机构公布(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要来了!)
备受关注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内地首批试点银行终于“浮出水面”。10月18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其官网公布了“跨境理财通”试点银行名单,内地首批40个银行分支机构进入试点名单。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的名单中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星展银行等外资银行广州分行。
深圳首批试点银行名单则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东亚银行、大新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星展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深圳分行。
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试点银行名单挂网后相关银行即可展业,首笔“跨境理财通”业务将在今日落地。
从首次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到首批试点银行出炉,历时将近一年半。这段时间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做了哪些准备?未来或将有哪些机构和产品加入“跨境理财通”试点?我们对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还能有怎样的期待?
业务办理流程“友好”
“跨境理财通”不仅有利于大湾区居民更加灵活地配置家庭资产,而且有利于三地金融机构扩容业务、深化合作,推动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走深一步。
作为首个为个人投资者设计的金融互联互通机制,“跨境理财通”涉及理财资金跨境汇划、理财产品范围、银行跨境合作、三地投资者保护等关键问题,对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提出了一道道难题。
以金融主管部门为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相关部门对“跨境理财通”的业务思路和政策框架“进行了反复论证、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苏赟透露,“跨境理财通”业务办理流程对投资者十分“友好”。“为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业务办理效率,‘跨境理财通’支持线上签约、代理见证开户、线上风险测评、远程购买产品,基本能实现全流程远程办理。”
获得开办资格当天,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将在辖属湾区8市10家二级分行、52家跨境金融服务中心同时启动,全面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居民办理香港、澳门、南向、北向、线上、线下的“跨境理财通”业务需求。
“大湾区”概念产品可期
“目前,加入我们银行‘跨境理财通’产品池的都是存量理财产品。”一名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内地代销银行准备的“北向通”产品,大多为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存量理财产品,产品等级多以R2和R3为主,覆盖日、周、月、年等不同久期。
早在1个多月前,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长宋跃升就透露,该行预计在“跨境理财通”开通初期可为“南向通”客户提供超140种产品;招银理财方面也表示,其优选了中低风险产品25个系列共426只公募理财产品。
未来,粤港澳大湾区投资者对“跨境理财通”产品体系或许可有更多的期待。
招商银行负责理财业务的一名负责人介绍,未来将根据港澳客户需求和偏好推出具有针对性的“北向通”产品。比如针对汇率风险的管理,可考虑加入与美元指数挂钩的设计,以及创设以大湾区内企业的债券或债权为底层资产的大湾区概念产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安排,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的机构仅局限在银行业。不少机构呼吁增加“跨境理财通”服务机构类型。
广发控股(香港)副董事长林向红就直言:“基金公司、券商和第三方理财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推动大湾区互联互通发展、深化粤港两地的金融合作中也不应该缺席。”
国信证券副总裁成飞呼吁“跨境理财通”适用主体扩展至券商。成飞认为,这将使大湾区内地券商直面海外投行竞争,从而推动内地券商以更高的标准拓展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开辟人民币国际化新路径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是粤港澳三地又一项支持大湾区建设的金融创新举措。在当前我国扩大金融双向开放背景下,它具有更深远的战略意义:为人民币国际化开辟了新的路径。
在广东金融学院副校长易行健看来,“跨境理财通”的“闭环资金管道”“合格试点银行”“合格投资者门槛”“产品风险限制”等内容体现了试点逻辑。“让资本跨境流动的风险能够可控,让投资者风险可控,为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更深度的互联互通和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积累更丰富的前期经验。”易行健说。
事实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已经陆续落地多项创新性金融政策,为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开展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试点、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
——推动跨境移动支付更加便利化;
——推进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
回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绘制的蓝图,“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已经被具体化,成为“跨境理财通”试点。
未来,我们是否可以期待更多湾区金融互联互通落地?答案是肯定的。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分析,未来在合作区内将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探索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研究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探索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等。(记者 唐柳雯 陈颖)
面向个人投资者、可投内地公募基金、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表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一步推进,逐渐接近实质业务落地阶段。
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
所谓“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以下统称“投资产品”)。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密切、人员交流频繁,居民个人在区内跨境工作生活非常普遍,对跨境理财存在较大需求。
“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那么,谁可以投资“跨境理财通”?本次《细则》提出了内地投资者“门槛”,包括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等。港澳投资者条件则由港澳金融管理部门设立。
关注微观主体、聚焦居民投资是“跨境理财通”试点的亮点之一。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主要是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理财投资,一方面,港澳地区个人可以购买内地银行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拓宽到内地投资的渠道;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也可以购买港澳银行的投资产品,实现个人资产配置多元化。
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
根据《细则》,“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包括:内地理财公司(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而“南向通”业务可购买的投资产品由港澳管理部门规定。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张秉文认为,上述安排使得“跨境理财通”在目前沪深港通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内地与港澳投资者投资异地金融市场的门槛。同时,“跨境理财通”通过多层次制度安排防范金融风险:首先是通过额度控制,防控跨境汇兑和投资风险;其次是对参与机构和投资者设置明确门槛要求,对合作银行设置准入标准,对投资者经验和资产规模也有相应要求;再次是通过“唯一合作银行”制度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实时追溯,力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作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时更加偏向于有固定收益的产品,也更能接受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中资企业美元债作为投资标的;对于港澳投资者,内地资产吸引力应该是中国经济高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投资红利,例如与新经济相关的新消费、新基建、新制造和新科技,以及人民币资产等。”渣打银行大湾区行政总裁林远栋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进一步拓展渣打客户的投资平台,丰富他们的投资选择,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市场人士认为,“跨境理财通”试点中的资金不论是北上还是南下都各有吸引力。对内地居民而言,可以扩展境外金融投资渠道;对港澳居民而言,内地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其相对稳健的收益同样具有吸引力,有利于拓宽吸引境外资金流入的渠道。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细则》提出,“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目前,“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在每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跨境理财通”总额度使用情况。人民银行将视情况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进行调整。
同时,“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北向通”和“南向通”资金跨境汇划均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办理。
在业内专家看来,“跨境理财通”试点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东方金诚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表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拓展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流动的渠道,意味着我国资本项目兑换的进一步开放。
《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表明短期内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将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框架将不断优化。常征认为,考虑到人民币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推动人民币使用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预计“跨境理财通”的正式启动,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里程碑,既有助于推进跨境人民币职能完善,增加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还将加快跨境资本市场流动,进一步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中信证券研报显示,“跨境理财通”有助于扩大境内外资金投资范围,提升国内金融业全球经营能力。这有利于国内资金分享海外金融产品收益,同时扩大国内银行理财和基金产品投资资金来源。大湾区财富管理能力强的银行更加受益。(记者 姚进 陈果静 郭子源)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面向个人投资者、可投内地公募基金、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表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一步推进,逐渐接近实质业务落地阶段。
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
所谓“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以下统称“投资产品”)。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密切、人员交流频繁,居民个人在区内跨境工作生活非常普遍,对跨境理财存在较大需求。
“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那么,谁可以投资“跨境理财通”?本次《细则》提出了内地投资者“门槛”,包括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在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等。港澳投资者条件则由港澳金融管理部门设立。
关注微观主体、聚焦居民投资是“跨境理财通”试点的亮点之一。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主要是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跨境理财投资,一方面,港澳地区个人可以购买内地银行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拓宽到内地投资的渠道;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也可以购买港澳银行的投资产品,实现个人资产配置多元化。
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
根据《细则》,“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包括:内地理财公司(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按照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发行,并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而“南向通”业务可购买的投资产品由港澳管理部门规定。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张秉文认为,上述安排使得“跨境理财通”在目前沪深港通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内地与港澳投资者投资异地金融市场的门槛。同时,“跨境理财通”通过多层次制度安排防范金融风险:首先是通过额度控制,防控跨境汇兑和投资风险;其次是对参与机构和投资者设置明确门槛要求,对合作银行设置准入标准,对投资者经验和资产规模也有相应要求;再次是通过“唯一合作银行”制度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实时追溯,力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作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时更加偏向于有固定收益的产品,也更能接受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中资企业美元债作为投资标的;对于港澳投资者,内地资产吸引力应该是中国经济高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投资红利,例如与新经济相关的新消费、新基建、新制造和新科技,以及人民币资产等。”渣打银行大湾区行政总裁林远栋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进一步拓展渣打客户的投资平台,丰富他们的投资选择,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市场人士认为,“跨境理财通”试点中的资金不论是北上还是南下都各有吸引力。对内地居民而言,可以扩展境外金融投资渠道;对港澳居民而言,内地大型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其相对稳健的收益同样具有吸引力,有利于拓宽吸引境外资金流入的渠道。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细则》提出,“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目前,“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在每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跨境理财通”总额度使用情况。人民银行将视情况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进行调整。
同时,“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北向通”和“南向通”资金跨境汇划均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办理。
在业内专家看来,“跨境理财通”试点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东方金诚国际团队负责人常征表示,“跨境理财通”的推出,拓展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流动的渠道,意味着我国资本项目兑换的进一步开放。
《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表明短期内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将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框架将不断优化。常征认为,考虑到人民币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推动人民币使用率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预计“跨境理财通”的正式启动,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里程碑,既有助于推进跨境人民币职能完善,增加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还将加快跨境资本市场流动,进一步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中信证券研报显示,“跨境理财通”有助于扩大境内外资金投资范围,提升国内金融业全球经营能力。这有利于国内资金分享海外金融产品收益,同时扩大国内银行理财和基金产品投资资金来源。大湾区财富管理能力强的银行更加受益。